第682章 一顶帽子
推荐阅读:明克街13号、渡劫之王、第九特区、三寸人间、重生之都市仙尊、大符篆师、特种奶爸俏老婆、仙宫、大侠萧金衍、英雄联盟:我的时代
一秒记住【一品小说网 www.1pxs.cc】,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!
是这样吗?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
如果这个假设成立,那么,凶手为什么会认定自己没有心脏?
三个人都陷入沉默,谁也没有再说话。
半响,沈墨白才道:“青儿,你说的没错。
他觉得自己没有心脏,所以需要吞食别人的心脏。
也因此,所以他害怕冷,即便在大夏天,他也会选择最厚的冬衣穿在身上。”
顿了一下,他突然站起来,一字一顿道:“那么,他下一个要杀的人,也许不在家里,而在大街上。”
“为何?”纪青灵脱口而出。
“因为他需要一顶帽子!”
一顶帽子?
对啊!他将棉帽落在了这里,他会觉得冷,会怕冻坏自己。
所以,他很有可能等不到下次翻墙入室,就会在大街上随手抓个人作案。
那他最有可能找谁?
这世上,没有人会在大夏天戴帽子。
只有守城门的士兵,才会穿着戴帽子的铠甲。
可铠甲上的帽子是金属的,看上去又硬又冷,凶手一定不喜欢。
他会选择一种更舒服,更柔软的帽子。
即便这顶帽子和又厚又暖的棉帽不一样,也没关系。
而这顶比铠甲柔软,却又没有棉帽软乎暖和的帽子,谁才有?
“六扇门的捕快!”三个人同时从牙缝里蹦出这句话。
……
纪青灵的心都要蹦出来了,她之前给凤栖布置任务,只想着赶紧阻止凶手继续作案,却没考虑六扇门的人手够不够。
闻音门的人手多,但都不戴帽子,暂时不会有危险。
但六扇门的捕快穿着统一制服,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,凤栖很有可能让他们分开行动,各自寻找。
除了帽子之外,更重要的是,捕快们个个敏捷健硕,拥有一颗活力充足的心脏。
怎么办?该如何通知凤栖?便是只通知了凤栖一人,其他捕快呢?
穿越过来近十年,纪青灵第一次这么痛恨这里没有电话,没有网络。
为了节省时间,沈墨白顾不上礼节,也顾不上方便不方便,一手夹着她,一手夹着肖慕,施展开绝世轻功,像无头苍蝇一般满大街飞檐走壁。
方圆五里的范围太大,他们三人又不敢分散开来。
会不会太晚?会不会赶不上?
……
二虎有点心急,南街长短巷子素来是他管辖。
近十年来,这一带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案件,便是小偷小摸也没有。
前几日凤将军还说要给他立奖赏状。
可谁能想到今日就会遇到这样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?
把人杀死就算了,还要给人开膛破肚挖出心脏。
方才,他们捕快私下里议论,凶手将死者的心脏挖出来,不会是吃吧?
这一年多来,皇城实在太平静。
捕快们知道这都源于智亲王夫妇和肖慕先生坐镇,当然,凤将军也功不可没。
然,捕快天生和普通百姓不同。
两年前发生在皇城的七宗罪血案虽曾轰动整个盛轩王朝,一度成为街头巷尾百姓们最热议的话题。
但,随着时间的流逝,百姓们很快就遗忘了。
可对于他们这些惩治犯罪的捕快来说,这些血案,依然历历在目。
二虎有种强烈的感觉,今日这起入室杀人挖心的案子,正是当初七宗罪系列杀人案蛰伏多年后的再一次崛起。
他有点担心,却也有点兴奋。
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凶手,敢在他的地盘上行凶,他一定要让他有来无回。
这般想着,二虎信心十足,左手正了正头顶上的帽子,右手还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间的佩刀。
南街长短巷子之所以会取这样一个名字,乃是因为这一带的地形比较特殊。
这一片不像东直门,乃是皇城中心,这里,以前算得上皇城近郊,以前居住得都是平头老百姓。
老百姓聚集的地方虽说有些杂乱,但却便于管理。
不像运河一带,什么三教九流都有。
唯一美中不足的,乃是百姓们为了各自利益,到处扩建宅基地。
原本间隔两丈的街道变成一丈,再变成五尺,有甚者最后直接没了。
当然,也不是所有的百姓都那么猖獗。
他们会很有良知地留下一点点空隙,在宅院之间,留一个仅供一人通过的小巷子。
几十年下来,这样的巷子越来越多,最后,这一片的地名都没人记得了,大家索性唤这一片做南街长短巷子。
叫开了,朝廷见这一带的百姓也不闹事,老老实实盘踞在自己的小空间里,倒也睁只眼闭只眼。
二虎现在留意的,就是几条平日里没有人的小巷子。
他熟悉地形,很快就摸到了一处。
来回走了好几圈,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。
心下有点好笑,智亲王妃说过,凶手手里拎着一把一尺长的杀猪刀,还穿着厚厚的冬衣,他还会在短时间内再次犯案。
也就是说,这个穷凶极恶浑身是血的家伙,还在寻找下一个杀戮的目标。
那他岂会跑到这种鸟不下蛋的小巷子里来?
想法太多,也没太留意道路,不知何时,他竟走到一条小巷子的尽头。
“呵!”二虎笑了:“这是哪个无良百姓干的好事?
前几日还通着,怎么今日就被堵上了?
这是给我留了条死路啊!”
才感叹完,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混乱而沉重的脚步声。
二虎笑着摇头转身,嘴里还嚷道:“兄弟!别走了,前面是死路,赶紧调……”
“头”还没有说出来,他便愣住了。
眼前站着一个身高足足六尺的彪形大汉,满脸杂乱无章的胡须,蓬头垢面,根本看不出实际年龄。
在他身上,穿着一件又厚又长的黑色冬衣,几乎盖住脚面。
这样的装束,让他看起来仿佛一座坚不可摧的铁塔。
他的衣服上,不知道是不是被血染过,看起来有些潮湿。
手里,拎着一把血淋淋的杀猪刀。
他浑浊空洞的眼睛,在看见二虎的时候,突然迸发出骇人的精光。
“你……”
“帽子!”
二虎突然一愣,帽子?
毫无疑问,这个人就是智亲王妃说的凶手。
可他为什么一看见自己先说帽子?难道,他不该先说心脏吗?
就是这么一愣神,大汉已扑了上来。
他的动作极快,二虎尚未反应过来,他的双手已紧紧扼住了二虎的脖子。
二虎本也是个体格健壮的青年男子,然,此时在大汉手中,他竟像只小鸡仔般毫无反抗之力。
他感觉到自己的双脚离开了地面,一只手试图阻止大汉,另一只手已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佩刀。
可是,太晚了。
大汉的动作比他更快,他掐住二虎脖子的双手只稍微移了移,一只手便猛地松开扶住了二虎的脑袋。二虎心中才暗道不好,便听见喀喇一声脆响……
是这样吗?事实真的是这样吗?
如果这个假设成立,那么,凶手为什么会认定自己没有心脏?
三个人都陷入沉默,谁也没有再说话。
半响,沈墨白才道:“青儿,你说的没错。
他觉得自己没有心脏,所以需要吞食别人的心脏。
也因此,所以他害怕冷,即便在大夏天,他也会选择最厚的冬衣穿在身上。”
顿了一下,他突然站起来,一字一顿道:“那么,他下一个要杀的人,也许不在家里,而在大街上。”
“为何?”纪青灵脱口而出。
“因为他需要一顶帽子!”
一顶帽子?
对啊!他将棉帽落在了这里,他会觉得冷,会怕冻坏自己。
所以,他很有可能等不到下次翻墙入室,就会在大街上随手抓个人作案。
那他最有可能找谁?
这世上,没有人会在大夏天戴帽子。
只有守城门的士兵,才会穿着戴帽子的铠甲。
可铠甲上的帽子是金属的,看上去又硬又冷,凶手一定不喜欢。
他会选择一种更舒服,更柔软的帽子。
即便这顶帽子和又厚又暖的棉帽不一样,也没关系。
而这顶比铠甲柔软,却又没有棉帽软乎暖和的帽子,谁才有?
“六扇门的捕快!”三个人同时从牙缝里蹦出这句话。
……
纪青灵的心都要蹦出来了,她之前给凤栖布置任务,只想着赶紧阻止凶手继续作案,却没考虑六扇门的人手够不够。
闻音门的人手多,但都不戴帽子,暂时不会有危险。
但六扇门的捕快穿着统一制服,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,凤栖很有可能让他们分开行动,各自寻找。
除了帽子之外,更重要的是,捕快们个个敏捷健硕,拥有一颗活力充足的心脏。
怎么办?该如何通知凤栖?便是只通知了凤栖一人,其他捕快呢?
穿越过来近十年,纪青灵第一次这么痛恨这里没有电话,没有网络。
为了节省时间,沈墨白顾不上礼节,也顾不上方便不方便,一手夹着她,一手夹着肖慕,施展开绝世轻功,像无头苍蝇一般满大街飞檐走壁。
方圆五里的范围太大,他们三人又不敢分散开来。
会不会太晚?会不会赶不上?
……
二虎有点心急,南街长短巷子素来是他管辖。
近十年来,这一带几乎没有发生过任何案件,便是小偷小摸也没有。
前几日凤将军还说要给他立奖赏状。
可谁能想到今日就会遇到这样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?
把人杀死就算了,还要给人开膛破肚挖出心脏。
方才,他们捕快私下里议论,凶手将死者的心脏挖出来,不会是吃吧?
这一年多来,皇城实在太平静。
捕快们知道这都源于智亲王夫妇和肖慕先生坐镇,当然,凤将军也功不可没。
然,捕快天生和普通百姓不同。
两年前发生在皇城的七宗罪血案虽曾轰动整个盛轩王朝,一度成为街头巷尾百姓们最热议的话题。
但,随着时间的流逝,百姓们很快就遗忘了。
可对于他们这些惩治犯罪的捕快来说,这些血案,依然历历在目。
二虎有种强烈的感觉,今日这起入室杀人挖心的案子,正是当初七宗罪系列杀人案蛰伏多年后的再一次崛起。
他有点担心,却也有点兴奋。
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凶手,敢在他的地盘上行凶,他一定要让他有来无回。
这般想着,二虎信心十足,左手正了正头顶上的帽子,右手还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间的佩刀。
南街长短巷子之所以会取这样一个名字,乃是因为这一带的地形比较特殊。
这一片不像东直门,乃是皇城中心,这里,以前算得上皇城近郊,以前居住得都是平头老百姓。
老百姓聚集的地方虽说有些杂乱,但却便于管理。
不像运河一带,什么三教九流都有。
唯一美中不足的,乃是百姓们为了各自利益,到处扩建宅基地。
原本间隔两丈的街道变成一丈,再变成五尺,有甚者最后直接没了。
当然,也不是所有的百姓都那么猖獗。
他们会很有良知地留下一点点空隙,在宅院之间,留一个仅供一人通过的小巷子。
几十年下来,这样的巷子越来越多,最后,这一片的地名都没人记得了,大家索性唤这一片做南街长短巷子。
叫开了,朝廷见这一带的百姓也不闹事,老老实实盘踞在自己的小空间里,倒也睁只眼闭只眼。
二虎现在留意的,就是几条平日里没有人的小巷子。
他熟悉地形,很快就摸到了一处。
来回走了好几圈,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。
心下有点好笑,智亲王妃说过,凶手手里拎着一把一尺长的杀猪刀,还穿着厚厚的冬衣,他还会在短时间内再次犯案。
也就是说,这个穷凶极恶浑身是血的家伙,还在寻找下一个杀戮的目标。
那他岂会跑到这种鸟不下蛋的小巷子里来?
想法太多,也没太留意道路,不知何时,他竟走到一条小巷子的尽头。
“呵!”二虎笑了:“这是哪个无良百姓干的好事?
前几日还通着,怎么今日就被堵上了?
这是给我留了条死路啊!”
才感叹完,突然听见身后传来混乱而沉重的脚步声。
二虎笑着摇头转身,嘴里还嚷道:“兄弟!别走了,前面是死路,赶紧调……”
“头”还没有说出来,他便愣住了。
眼前站着一个身高足足六尺的彪形大汉,满脸杂乱无章的胡须,蓬头垢面,根本看不出实际年龄。
在他身上,穿着一件又厚又长的黑色冬衣,几乎盖住脚面。
这样的装束,让他看起来仿佛一座坚不可摧的铁塔。
他的衣服上,不知道是不是被血染过,看起来有些潮湿。
手里,拎着一把血淋淋的杀猪刀。
他浑浊空洞的眼睛,在看见二虎的时候,突然迸发出骇人的精光。
“你……”
“帽子!”
二虎突然一愣,帽子?
毫无疑问,这个人就是智亲王妃说的凶手。
可他为什么一看见自己先说帽子?难道,他不该先说心脏吗?
就是这么一愣神,大汉已扑了上来。
他的动作极快,二虎尚未反应过来,他的双手已紧紧扼住了二虎的脖子。
二虎本也是个体格健壮的青年男子,然,此时在大汉手中,他竟像只小鸡仔般毫无反抗之力。
他感觉到自己的双脚离开了地面,一只手试图阻止大汉,另一只手已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佩刀。
可是,太晚了。
大汉的动作比他更快,他掐住二虎脖子的双手只稍微移了移,一只手便猛地松开扶住了二虎的脑袋。二虎心中才暗道不好,便听见喀喇一声脆响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