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23章 项猛回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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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命邵晨为主将,并从西北军的各阵营中抽调出二十万之众的将士,派往离阳关,替换回以秦阳和项猛为首的梧桐军将士。
邵晨本是个文将,曾与我共守桐华城,阻击九黎军,在那场战役中我对邵晨印象深刻,感觉此人头脑机敏,为人果断,遇事冷静。即使是在危急时刻也能快速地做出判断,是个难得的守将,派他去镇守离阳关,我非常放心。
离阳关是天险,易守难攻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仍派出二十万的大军镇守,也可见对离阳关这处要点的重视程度。
秦阳和项猛的回王城受到王城平民们的夹道欢迎。这两人偷袭离阳关大获成功,在平民的心目中都已是白苗族的大英雄,尤其是项猛,被人传的神乎其神,简直就是白苗族的战神。
人们都想亲眼目睹项猛的风采,街头上的平民们聚集的人山人海,简直比秦城、伍尘、卓颜伦三人回王城时还要热闹。
当两人骑着高头大马入城的时候,整个王城欢呼声雷动,漫天飘舞着鲜红的花瓣,其热闹的场面称得上是空前绝后。
我也有看到此时的情景,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,只是我这时的微笑和秦城等人进入王城时的微笑孑然不同。那时我只是假笑,而现在则是发自内心的笑,在我看来,秦阳和项猛所受到的欢迎是二人应得的。
从平原关绕路到蛮族,再借路偷袭离阳关,路途何止千里,仅仅是行军过程中就折损过万的将士,可见其艰苦程度。秦阳和项猛以区区八万疲惫不堪的梧桐军能一举攻下离阳关,并抵挡住九黎军无数次的反扑,这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,我是打心眼里佩服和欣赏这二人。
等秦阳和项猛见到我时,两人身躯同是一震,不约而同地翻身下马,急步走到我的马前,双双单膝跪地,插手施礼,哽咽着说道:“末将秦阳(项猛),参见大统领!”说话之间,二人的眼泪都掉了下来。
以几万的梧桐军镇守离阳关,实在太不容易了,九黎军的反扑一波接着一波,数月来从未间断过,当初入城的八万梧桐军将士,跟随秦阳和项猛回来的只剩下三万人,而且是人人都有伤在身。
有好几次连秦阳都认为己方已经守不住了,离阳关很快被会被九黎军攻破,不过到最后他还是和下面的将士们咬牙坚持着,拼死挺了过来,确保离阳关不失。
此时见到我,数月来的艰辛与凶险齐齐涌上心头,再想到还有那么多的将士们埋骨离阳关,永远回不了家乡,秦阳和项猛不约而同的都落下眼泪。
他俩哭了,我眼圈一红,也险些落泪,只数月不见,秦阳和项猛都瘦了一大圈,他二人的盔甲明显都是新换的,只是现在穿在身上,显得大了许多,好像不是二人的似的。
我连忙翻身下马,伸双手将二人同时托起,我此时也是十分激动,连声音都带着颤抖,低声说道:“两位兄弟,辛苦了!”
身为统帅、主将,能当众与部下以兄弟相称,这在阶级观念极强的黄金九部可不是常人都能做得到的。我的这声兄弟,以让秦阳和项猛的眼泪流的更多了,现在他们觉得自己数月来的种种艰辛都是值得的,不为别的,只为我。
“末将未辱使命……”
不等秦阳把话说完,我已拉起他和项猛的手,说道:“现在不要说这些,我们先回家!”说着话,我拉着二人就向自己的府宅走去。
在我看来这时候再谈什么功劳什么奖赏,就显得太虚情假意了。
我这违反常例的举动令周围的平民们欢呼声不断,平民们的心目中,能与麾下将士亲如手足的统帅才是好统帅,人们也愿意看到白苗族的军队上下能团结一致,我现在的表现正好满足了人们渴望的心理。
随着秦阳的回归,西北军下属五个阵营的统帅都已齐聚王城,接下来,我开始着手准备挥师南下,继续征讨闻仲一众的事宜。
现在,西北军兵多将广,无论是物资还是粮草,都充足得很,下面将士们求战的欲望也高涨,都希望能尽快对闻仲出兵。
这时候,韦刑对我提出一件事,就是他以前说过的,我要称王必须得名正言顺,必须去其他各大部族打点一番,让其余的黄金族长承认我的身份。现在只要消灭闻仲,新立王上的事就会提上日程,到那时再做这方面的准备可就显得太晚了。
听完韦刑的意见,我虽然觉得有理,可是自己现在实在脱不开身,如果去其他部族,路程何止千里,这一来一回得耽搁多少时间?
韦刑点点头,觉得我的顾虑也对,他幽幽说道:“不过此事不能不做。大统领可派一位得力之人先去打点关系,只要大统领这边抽出时间,就立刻赶过去。”
“恩!”我边琢磨着边应了一声,但先派谁去为好呢?
想来想去,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的影子,毛珲。毛珲这人毛病很多,既不会带兵打仗又不会出谋划策,而且还一身的酸臭,立些功劳就能把屁股翘到天上去,任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可是他有一点好处是旁人比不上的,就是他那张嘴。毛珲能说会道,口若悬河,死人都能被他说活了。当初赵良占据狼牙山的时候,就是毛珲上山把他劝降的,连赵良那么忠厚的人,能连自己家人性命都不顾而选择投降我,可见毛珲口才的厉害。
现在需要派人去打点,不派他去还能派谁?想到这里,我忍不住笑了,说道:“我想毛珲倒是可以担此重任。”
闻言,韦刑仰面大笑,说道:“大统领真是跟我想到一起去了,我也觉得毛珲是最佳人选。”
听他也这么说,我不再犹豫,说道:“那么此事就安排毛珲去做吧!”
“好!大统领,即使毛珲再能说会道,打点之物也不能少啊!”韦刑心思周密地提醒道。
“提五千两黄金如何?”我问道。
韦刑摇摇头,说道:“金银之物,我想未必能打动人心,不如送宝物。”
我笑了,苦笑,他耸肩说道:“我哪里有什么宝物?”
韦刑胸有成竹,含笑轻声说道:“大统领是没有,不过,王宫里可有。”
哦?我一愣,是啊,王宫里是有宝物,闻仲逃亡仓促,剩余很多宝物没有带走,现在都封存于王宫之内。我疑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让我把王宫里的宝物偷拿出来做为贿赂各部贵族之用?”
“这不是偷,只是提前取用罢了。”韦刑理直气壮地说道:“日后大统领会是白苗族的王上,王宫里的宝物不都是大统领的吗?现在大统领只是取出一部分使用,怎么会算成偷呢?”
我笑着摇了摇头,韦刑说毛珲的嘴巴厉害,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。我应道:“你说的也对,就按照你的意思做吧!今晚我就入宫,去挑选些宝物。”
“我随大统领同去!”
现在王宫是由西北军牢牢控制着,除了每天议事之时开放,其余时间都是封死的,里面的人出不来,外面的人也同样进不去。
我身为西北军统帅,进出王宫根本就没人敢阻拦。
当晚,我带着韦刑、项家兄弟还有数十名护卫前去王宫,没等到近前,就被看守宫门的西北军士卒喝止住了,等一名千军跑到我们人近前,将手中火把向前一递,举目再一瞧,身子顿时一震,急忙单膝跪地,插手施礼:“属下见过大统领!”
“恩!”我随口应了一声,说道:“把宫门打开,我要入宫。”
我命邵晨为主将,并从西北军的各阵营中抽调出二十万之众的将士,派往离阳关,替换回以秦阳和项猛为首的梧桐军将士。
邵晨本是个文将,曾与我共守桐华城,阻击九黎军,在那场战役中我对邵晨印象深刻,感觉此人头脑机敏,为人果断,遇事冷静。即使是在危急时刻也能快速地做出判断,是个难得的守将,派他去镇守离阳关,我非常放心。
离阳关是天险,易守难攻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仍派出二十万的大军镇守,也可见对离阳关这处要点的重视程度。
秦阳和项猛的回王城受到王城平民们的夹道欢迎。这两人偷袭离阳关大获成功,在平民的心目中都已是白苗族的大英雄,尤其是项猛,被人传的神乎其神,简直就是白苗族的战神。
人们都想亲眼目睹项猛的风采,街头上的平民们聚集的人山人海,简直比秦城、伍尘、卓颜伦三人回王城时还要热闹。
当两人骑着高头大马入城的时候,整个王城欢呼声雷动,漫天飘舞着鲜红的花瓣,其热闹的场面称得上是空前绝后。
我也有看到此时的情景,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,只是我这时的微笑和秦城等人进入王城时的微笑孑然不同。那时我只是假笑,而现在则是发自内心的笑,在我看来,秦阳和项猛所受到的欢迎是二人应得的。
从平原关绕路到蛮族,再借路偷袭离阳关,路途何止千里,仅仅是行军过程中就折损过万的将士,可见其艰苦程度。秦阳和项猛以区区八万疲惫不堪的梧桐军能一举攻下离阳关,并抵挡住九黎军无数次的反扑,这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,我是打心眼里佩服和欣赏这二人。
等秦阳和项猛见到我时,两人身躯同是一震,不约而同地翻身下马,急步走到我的马前,双双单膝跪地,插手施礼,哽咽着说道:“末将秦阳(项猛),参见大统领!”说话之间,二人的眼泪都掉了下来。
以几万的梧桐军镇守离阳关,实在太不容易了,九黎军的反扑一波接着一波,数月来从未间断过,当初入城的八万梧桐军将士,跟随秦阳和项猛回来的只剩下三万人,而且是人人都有伤在身。
有好几次连秦阳都认为己方已经守不住了,离阳关很快被会被九黎军攻破,不过到最后他还是和下面的将士们咬牙坚持着,拼死挺了过来,确保离阳关不失。
此时见到我,数月来的艰辛与凶险齐齐涌上心头,再想到还有那么多的将士们埋骨离阳关,永远回不了家乡,秦阳和项猛不约而同的都落下眼泪。
他俩哭了,我眼圈一红,也险些落泪,只数月不见,秦阳和项猛都瘦了一大圈,他二人的盔甲明显都是新换的,只是现在穿在身上,显得大了许多,好像不是二人的似的。
我连忙翻身下马,伸双手将二人同时托起,我此时也是十分激动,连声音都带着颤抖,低声说道:“两位兄弟,辛苦了!”
身为统帅、主将,能当众与部下以兄弟相称,这在阶级观念极强的黄金九部可不是常人都能做得到的。我的这声兄弟,以让秦阳和项猛的眼泪流的更多了,现在他们觉得自己数月来的种种艰辛都是值得的,不为别的,只为我。
“末将未辱使命……”
不等秦阳把话说完,我已拉起他和项猛的手,说道:“现在不要说这些,我们先回家!”说着话,我拉着二人就向自己的府宅走去。
在我看来这时候再谈什么功劳什么奖赏,就显得太虚情假意了。
我这违反常例的举动令周围的平民们欢呼声不断,平民们的心目中,能与麾下将士亲如手足的统帅才是好统帅,人们也愿意看到白苗族的军队上下能团结一致,我现在的表现正好满足了人们渴望的心理。
随着秦阳的回归,西北军下属五个阵营的统帅都已齐聚王城,接下来,我开始着手准备挥师南下,继续征讨闻仲一众的事宜。
现在,西北军兵多将广,无论是物资还是粮草,都充足得很,下面将士们求战的欲望也高涨,都希望能尽快对闻仲出兵。
这时候,韦刑对我提出一件事,就是他以前说过的,我要称王必须得名正言顺,必须去其他各大部族打点一番,让其余的黄金族长承认我的身份。现在只要消灭闻仲,新立王上的事就会提上日程,到那时再做这方面的准备可就显得太晚了。
听完韦刑的意见,我虽然觉得有理,可是自己现在实在脱不开身,如果去其他部族,路程何止千里,这一来一回得耽搁多少时间?
韦刑点点头,觉得我的顾虑也对,他幽幽说道:“不过此事不能不做。大统领可派一位得力之人先去打点关系,只要大统领这边抽出时间,就立刻赶过去。”
“恩!”我边琢磨着边应了一声,但先派谁去为好呢?
想来想去,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的影子,毛珲。毛珲这人毛病很多,既不会带兵打仗又不会出谋划策,而且还一身的酸臭,立些功劳就能把屁股翘到天上去,任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可是他有一点好处是旁人比不上的,就是他那张嘴。毛珲能说会道,口若悬河,死人都能被他说活了。当初赵良占据狼牙山的时候,就是毛珲上山把他劝降的,连赵良那么忠厚的人,能连自己家人性命都不顾而选择投降我,可见毛珲口才的厉害。
现在需要派人去打点,不派他去还能派谁?想到这里,我忍不住笑了,说道:“我想毛珲倒是可以担此重任。”
闻言,韦刑仰面大笑,说道:“大统领真是跟我想到一起去了,我也觉得毛珲是最佳人选。”
听他也这么说,我不再犹豫,说道:“那么此事就安排毛珲去做吧!”
“好!大统领,即使毛珲再能说会道,打点之物也不能少啊!”韦刑心思周密地提醒道。
“提五千两黄金如何?”我问道。
韦刑摇摇头,说道:“金银之物,我想未必能打动人心,不如送宝物。”
我笑了,苦笑,他耸肩说道:“我哪里有什么宝物?”
韦刑胸有成竹,含笑轻声说道:“大统领是没有,不过,王宫里可有。”
哦?我一愣,是啊,王宫里是有宝物,闻仲逃亡仓促,剩余很多宝物没有带走,现在都封存于王宫之内。我疑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让我把王宫里的宝物偷拿出来做为贿赂各部贵族之用?”
“这不是偷,只是提前取用罢了。”韦刑理直气壮地说道:“日后大统领会是白苗族的王上,王宫里的宝物不都是大统领的吗?现在大统领只是取出一部分使用,怎么会算成偷呢?”
我笑着摇了摇头,韦刑说毛珲的嘴巴厉害,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。我应道:“你说的也对,就按照你的意思做吧!今晚我就入宫,去挑选些宝物。”
“我随大统领同去!”
现在王宫是由西北军牢牢控制着,除了每天议事之时开放,其余时间都是封死的,里面的人出不来,外面的人也同样进不去。
我身为西北军统帅,进出王宫根本就没人敢阻拦。
当晚,我带着韦刑、项家兄弟还有数十名护卫前去王宫,没等到近前,就被看守宫门的西北军士卒喝止住了,等一名千军跑到我们人近前,将手中火把向前一递,举目再一瞧,身子顿时一震,急忙单膝跪地,插手施礼:“属下见过大统领!”
“恩!”我随口应了一声,说道:“把宫门打开,我要入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