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1章 汗血冥翅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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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遭人迫害,被迫转世投胎,将深爱着自己的女人丢在十八层地狱受苦。
虽然阎羽和阎不渝,已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,但阎羽依旧想要——夺回曾经属于阎不渝的东西!
“这小子当真是太嚣张了。”赵文和暗中对王真人传音道。
王真人答道:“阎羽有殷北州做后盾,未来若是殷北州胜利,包刑天的位置恐怕真就要给阎羽了。”
“不能让这小子太嚣张,得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!”赵文和说道,“让包修永去挫一挫那小子的锐气。”
二人相视一眼,很快有了计划。
“呵呵,恭喜阎府君,贺喜阎府君!”赵文和拱手说道,“地府就是要多几位像阎府君这样年轻有为的人才,未来才会越来越好!”
王真人搭腔道:“咱们嶓冢山的府君,包修永,实际年龄也不过三百多岁,虽然比不上阎府君这么厉害,但也算是天赋异禀,你们二人,可真是后生可畏啊。”
包修永冷笑道:“不敢当,我只不过是小小的嶓冢山府君,怎么能与黄泉之主比拟呢?”
阎羽默默地看着三人搭腔演戏,殷北州和大妈妈都没有插嘴,他们都想看看,这三人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
并且,话说的越多,就越能暴露出什么来。
赵文和说道:“今日难得大帝与阎府君来到我们嶓冢山,我们嶓冢山别的没有,就属铁骑最多,不如让阎府君和包府君,各自挑一匹铁骑战马,两位年轻人,赛上一赛?”
只是如此吗?
阎羽心里有点失望,要不怎么说包刑天才是殷北州的对手呢?
人家整人,都是往死里整的,什么下毒啊、栽赃之类的勾当,简直无所不用其极。
但赵文和他们,居然只是让自己去赛马,借此来灭一灭自己的威风,简直如同过家家似的。
殷北州问道:“阎府君,你意下如何?”
“全听大帝意思。”阎羽不能喧宾夺主,要时时刻刻将殷北州当做顶头上司来对待,太过亲密的话,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。
“那就赛一场吧。”殷北州也想看看阎羽的本领。
“好。”
赵文和与王真人面露笑意。
王真人介绍道:“我们嶓冢山,以培养铁骑得名,十万铁骑所向睥睨,镇守西方地狱,可谓是如同铜墙铁壁,魔族根本无法入侵半步!这铁骑,不仅要选最强大的士兵,更要选择厉害的战马!”
“战马乃是嶓冢山独产的汗血冥翅马,此马可日行五里,夜飞一万里,不知疲倦,不知恐惧,不知感情为何物!”
阎羽望向嶓冢山的战马,这所谓的汗血冥翅马,外表与阳间的汗血宝马类似,毛发顺滑无比,流的汗与鲜血般鲜红,唯一不同的地方是,它们的后背长着一对如同夏蝉般的翅膀。
翅膀透明,血管神经清晰可见,装上铠甲以后,光是翅膀就可以当做刀刃来使用,杀伤力极大。
如此厉害的战马,再配上坚硬锐利的盔甲,让强大的士兵骑乘十万兵马,就如同一面巨大的绞肉机,在战场上可以轻易搅碎敌方的士兵。
“确实强大。”阎羽客观地评价道。
包修永十分骄傲地说道:“汗血冥翅马只有我们嶓冢山才有,其他的鬼帝亲自前来借种,在其他的地方也无法养活。”
大妈妈无情地嘲讽道:“又不是你的种,你在这里骄傲什么。”
“”包修永的脸瞬间涨红了,他自知不是孟婆的对手,所以只能忍气吞声。
“赵文和,你说说,怎么比。”殷北州直呼其名。
赵文和道:“很简单,让阎府君与包府君各自挑选一匹战马,然后从嶓冢山跑到西方鬼帝殿,谁先抵达,谁就是赢家!”
“就这?”
阎羽不屑一笑:“这太没难度了,也没有可比的意义,包府君掌管嶓冢山,自然知道哪一匹战马最厉害,换句话来说,你们这是欺负我这个外地人。”
包修永当即说道:“半个时辰之内,你我各自在嶓冢山中寻找一匹野生的汗血冥翅马,并且将之驯服,带回此处穿上战甲,再开始比试,这总没意见了吧?”
“好得很。”
阎羽眼中,熟悉的神色一闪而过,大妈妈叹了口气:这小子又使坏心眼了。
殷北州也是很快明白过来。
阎羽根本不在乎输赢,他只是故意将包修永往坑里引,如今包修永自己说出规则以后,阎羽就可以顺理成章地,在没有任何人的陪同之下,到嶓冢山中闲逛了!
他这么做为的是,帮助殷北州寻找到谋害神荼之毒的来源。
赵文和与王真人有些心虚,但比试是他们提出来了,规则更是包修永自己说的,现在反悔,只怕要受人耻笑。
于是,两人干脆说道:“好,就这么比!”
彩头什么的,阎羽也懒得提起了,毕竟他的目的不是赢。
但包修永可不这么想,他冷声说道:“既然是比试,自然要有彩头,阎府君,你觉得呢?”
“随便。”阎羽耸了耸肩。
“听闻阎府君拥有一个十分厉害的葫芦,里头可以存纳数万柄飞剑,其中甚至不乏传说中的神剑,若是你输了,便将这葫芦给我。”
阎羽眉头一皱,养剑葫芦可是他十分称手的法宝,不可能交给包修永的。
见阎羽不乐意,包修永直接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。
“若是我输了,这柄太阿剑,就归你了。”
太阿剑?
阎羽一愣,旋即想起了此剑的信息。
在九大神剑当中,太阿剑排行第四,比雷苍羽手中的干将莫邪,都要更厉害一名。
据说,太阿剑是一把诸侯威道之剑,在它被铸造出来之前,其剑意早已存在世间,只是无形、无迹,只待时间凝聚起来。
其剑凝聚以后,便能够横扫千军,杀出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的气势,且未有心中不屈、心存威道之人,才可以使用它!
用养剑葫芦,赌一柄太阿剑?
阎羽心中思考了一阵,其实比起赌,他更希望直接找个机会,把包修永给宰了
不过,他还是选择答应,因为就算是输了,他一样可以宰了包修永,顺便将养剑葫芦和太阿剑全都
曾经遭人迫害,被迫转世投胎,将深爱着自己的女人丢在十八层地狱受苦。
虽然阎羽和阎不渝,已经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,但阎羽依旧想要——夺回曾经属于阎不渝的东西!
“这小子当真是太嚣张了。”赵文和暗中对王真人传音道。
王真人答道:“阎羽有殷北州做后盾,未来若是殷北州胜利,包刑天的位置恐怕真就要给阎羽了。”
“不能让这小子太嚣张,得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!”赵文和说道,“让包修永去挫一挫那小子的锐气。”
二人相视一眼,很快有了计划。
“呵呵,恭喜阎府君,贺喜阎府君!”赵文和拱手说道,“地府就是要多几位像阎府君这样年轻有为的人才,未来才会越来越好!”
王真人搭腔道:“咱们嶓冢山的府君,包修永,实际年龄也不过三百多岁,虽然比不上阎府君这么厉害,但也算是天赋异禀,你们二人,可真是后生可畏啊。”
包修永冷笑道:“不敢当,我只不过是小小的嶓冢山府君,怎么能与黄泉之主比拟呢?”
阎羽默默地看着三人搭腔演戏,殷北州和大妈妈都没有插嘴,他们都想看看,这三人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
并且,话说的越多,就越能暴露出什么来。
赵文和说道:“今日难得大帝与阎府君来到我们嶓冢山,我们嶓冢山别的没有,就属铁骑最多,不如让阎府君和包府君,各自挑一匹铁骑战马,两位年轻人,赛上一赛?”
只是如此吗?
阎羽心里有点失望,要不怎么说包刑天才是殷北州的对手呢?
人家整人,都是往死里整的,什么下毒啊、栽赃之类的勾当,简直无所不用其极。
但赵文和他们,居然只是让自己去赛马,借此来灭一灭自己的威风,简直如同过家家似的。
殷北州问道:“阎府君,你意下如何?”
“全听大帝意思。”阎羽不能喧宾夺主,要时时刻刻将殷北州当做顶头上司来对待,太过亲密的话,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。
“那就赛一场吧。”殷北州也想看看阎羽的本领。
“好。”
赵文和与王真人面露笑意。
王真人介绍道:“我们嶓冢山,以培养铁骑得名,十万铁骑所向睥睨,镇守西方地狱,可谓是如同铜墙铁壁,魔族根本无法入侵半步!这铁骑,不仅要选最强大的士兵,更要选择厉害的战马!”
“战马乃是嶓冢山独产的汗血冥翅马,此马可日行五里,夜飞一万里,不知疲倦,不知恐惧,不知感情为何物!”
阎羽望向嶓冢山的战马,这所谓的汗血冥翅马,外表与阳间的汗血宝马类似,毛发顺滑无比,流的汗与鲜血般鲜红,唯一不同的地方是,它们的后背长着一对如同夏蝉般的翅膀。
翅膀透明,血管神经清晰可见,装上铠甲以后,光是翅膀就可以当做刀刃来使用,杀伤力极大。
如此厉害的战马,再配上坚硬锐利的盔甲,让强大的士兵骑乘十万兵马,就如同一面巨大的绞肉机,在战场上可以轻易搅碎敌方的士兵。
“确实强大。”阎羽客观地评价道。
包修永十分骄傲地说道:“汗血冥翅马只有我们嶓冢山才有,其他的鬼帝亲自前来借种,在其他的地方也无法养活。”
大妈妈无情地嘲讽道:“又不是你的种,你在这里骄傲什么。”
“”包修永的脸瞬间涨红了,他自知不是孟婆的对手,所以只能忍气吞声。
“赵文和,你说说,怎么比。”殷北州直呼其名。
赵文和道:“很简单,让阎府君与包府君各自挑选一匹战马,然后从嶓冢山跑到西方鬼帝殿,谁先抵达,谁就是赢家!”
“就这?”
阎羽不屑一笑:“这太没难度了,也没有可比的意义,包府君掌管嶓冢山,自然知道哪一匹战马最厉害,换句话来说,你们这是欺负我这个外地人。”
包修永当即说道:“半个时辰之内,你我各自在嶓冢山中寻找一匹野生的汗血冥翅马,并且将之驯服,带回此处穿上战甲,再开始比试,这总没意见了吧?”
“好得很。”
阎羽眼中,熟悉的神色一闪而过,大妈妈叹了口气:这小子又使坏心眼了。
殷北州也是很快明白过来。
阎羽根本不在乎输赢,他只是故意将包修永往坑里引,如今包修永自己说出规则以后,阎羽就可以顺理成章地,在没有任何人的陪同之下,到嶓冢山中闲逛了!
他这么做为的是,帮助殷北州寻找到谋害神荼之毒的来源。
赵文和与王真人有些心虚,但比试是他们提出来了,规则更是包修永自己说的,现在反悔,只怕要受人耻笑。
于是,两人干脆说道:“好,就这么比!”
彩头什么的,阎羽也懒得提起了,毕竟他的目的不是赢。
但包修永可不这么想,他冷声说道:“既然是比试,自然要有彩头,阎府君,你觉得呢?”
“随便。”阎羽耸了耸肩。
“听闻阎府君拥有一个十分厉害的葫芦,里头可以存纳数万柄飞剑,其中甚至不乏传说中的神剑,若是你输了,便将这葫芦给我。”
阎羽眉头一皱,养剑葫芦可是他十分称手的法宝,不可能交给包修永的。
见阎羽不乐意,包修永直接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。
“若是我输了,这柄太阿剑,就归你了。”
太阿剑?
阎羽一愣,旋即想起了此剑的信息。
在九大神剑当中,太阿剑排行第四,比雷苍羽手中的干将莫邪,都要更厉害一名。
据说,太阿剑是一把诸侯威道之剑,在它被铸造出来之前,其剑意早已存在世间,只是无形、无迹,只待时间凝聚起来。
其剑凝聚以后,便能够横扫千军,杀出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的气势,且未有心中不屈、心存威道之人,才可以使用它!
用养剑葫芦,赌一柄太阿剑?
阎羽心中思考了一阵,其实比起赌,他更希望直接找个机会,把包修永给宰了
不过,他还是选择答应,因为就算是输了,他一样可以宰了包修永,顺便将养剑葫芦和太阿剑全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