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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九章 击中

作者:不爱吃草的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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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良压根就没想到,【J博士的爆炸头】这玩意儿,只能帮助李良做出优雅漂亮的动作,但并不能保证把球给扣进去!

    因为这东西不会增加球员的弹跳、力量等身体素质的能力。

    结果就是导致李良在库里训练营出了个大糗。

    库里看到李良扣篮动作十分,结果没扣进去,在场边笑的肚子疼。

    李良怒了,道:“来,球给你,你来!”

    库里接过球,运了几下朝着篮下冲去!

    李良是罚球线起跳,库里是篮下起跳,结果一个单手暴扣!

    球砸在了篮筐上!

    库里明显是笑岔气了,起跳高度不够,硬生生被篮筐给盖了。

    李良好歹完美落地,库里被反冲力一顶,摔了个趔趄,差点没屁股着地。

    这下笑话是闹大了,两个傻子还比扣篮呢,结果一个都没扣进。

    现场的孩子纷纷露出不屑的笑容,场面一度很是欢乐。

    不过李良毕竟是戴了【J博士的爆炸头】的人,随后来了几个精彩的扣篮动作,现场一片欢呼。

    库里都瞪大眼张大嘴觉得不可思议,李良这到底是什么神人?

    三分球那么准,怎么扣篮都这么酷帅。

    库里忍不住上前问道:“你是怎么做到的,那些动作?”

    李良微微一笑,道:“因为我穿了安德玛的球鞋。”

    库里乐了,这种鬼话他当然不信,可是看到李良脚上的安德玛,还有李良获得的成就,库里不禁心动了。

    李良和库里一样,都是进联盟不被看好的。

    不对,李良这种不叫不被看好,是压根没人正眼瞧他。

    类似的还有库里在勇士的好友贝兹莫尔,这个落选秀穿的也是安德玛,如今他已经在NBA站稳了脚跟。

    当然,库里不知道,贝兹莫尔穿安德玛就是安德玛公司为了吸引库里使出的一种手段。

    耐克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,库里喜欢耐克。

    但想到耐克对自己的轻视,库里心中的怒火就无法抑制。

    虽然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,但库里是个好胜心非常强的人。

    事实上,但凡在NBA立足并打出名堂的球员,都是个性坚硬的人,否则是无法在世界上最好竞争最激烈的篮球联盟生存的。

    库里的篮球生涯一路走来,一直在打不看好他的人的脸。

    这次耐克的签约事件无疑又是一个例子。

    李良看到了库里脸上的犹疑,知道他差不多要下定决定了。

    李良道:”耐克喜欢超人,但我们不是超人,可是我们能击败超人。“

    这句话击中了库里。

    他知道李良的意思,耐克中意的是迈克尔-乔丹、勒布朗-詹姆斯、科比这种,一看就异于常人,天赋异禀的超级球员。

    相比他们,库里、李良等人看起来都有些普通,打法好像有点“软”,不会飞天遁地。

    要知道耐克最牛逼的品牌,就是Air Jordan,乔丹树立了超级巨星的标杆,耐克一定程度上都在照着乔丹的标准去寻找新人。

    库里显然不太符合这个标准。

    可这不代表库里不会打球,不想赢球。

    随后,李良没有再多说什么,两人又切磋了一会儿扣篮,最后和全营的小朋友们合影留念,训练营正式结束。

    训练营结束后,普朗克找到李良,问他和库里说了什么,刚刚库里主动找到普朗克,说考虑签约的事。

    李良道:“哦,我告诉他,穿安德玛可以拿到FMVP,他信了,哈哈哈!”

    普朗克当然不信,但李良的到来无疑起到了说服的作用,普朗克大大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有了库里,安德玛的阵营越发强大起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库里的训练营结束后,李良又在圆石滩多留了一天,陪着库里打高尔夫。

    库里除了篮球打得好,高尔夫打得也是非常棒。

    而李良除了不会打篮球,他其它什么都玩的很好,包括高尔夫球。

    库里满以为以自己的高尔夫水平可以完虐李良。

    哪知道李良的高尔夫水平相当不错,库里72杆的标准杆能打出高于标准杆两杆,74杆的成绩,作为一个业余选手水平很不错了。

    而李良这家伙竟然打出了70杆,低于标准杆两杆的成绩,这水平可以说相当相当高了。

    李良打得好的原因也很简单,因为他手部力量的控制非常好非常稳定,打起来那是得心应手。

    和库里等人一起打球的高尔夫专业选手都赞叹,说李良如果经受专业训练,说不定是可以打职业的。

    李良则表示,我只喜欢打篮球,高尔夫球还是太无聊了一点。

    当李良离开圆石滩的时候,普朗克告诉李良,库里已经同意和安德玛签约。

    为了突出李良的地位,库里的合约比李良的要小一些。

    李良倒不是很在意,和小学生切磋完扣篮技巧后,李良回了洛杉矶,一边在家宅着,一边继续在系统中钻研他的篮球技巧。

    在基本控球达到70点后,李良将目光放在了传球上。

    目前他的【基本传球】能力是35点,【击地传球】和【吊传】都练到了40点,上个赛季没有再多花时间继续深入。

    李良决定通过这个夏天,把自己的传球能力都提升到60的水平,起码能做一个合格的组织者。

    在湖人的时候,他的组织更多还是依赖纳什的梳理和科比、霍华德的牵制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一个击地传球就能解决问题。

    到了快船不会再有这么好的资源,他必须要有独自组织梳理进攻的能力。

    所以,李良的任务目标就放在了传球上。

    他选择了【基本传球】,40点,正好进入普通级的任务:

    【任务,Beat LA,时间:1982年1月19日,地点:美国丹佛麦克尼克尔斯体育中心,对阵:洛杉矶湖人VS丹佛掘金,任务要求:替代阿历克斯-英格利什出场,率领丹佛掘金战胜湖人队,要求拿到至少10个助攻。任务奖励:基本传球能力+10,短传能力+5。任务难度:普通。】

    李良一看,这上一场打完凯尔特人,这场又要打湖人了。

    作为曾经的湖人球员,下个赛季开始就要Beat-LA了,想想还有些小兴奋呢!

    进入了任务中,1982年的丹佛掘金,熟悉的小短裤,还有绚丽的城市天际线地板。

    掘金在80年代一直是湖人比较大的一个对手。

    从1980年到1989,湖人统治西部10年,除了火箭两次让他们翻车,也就掘金能给湖人造成一丢丢威胁。

    而掘金队的核心,就是阿历克斯-英格利什。

    英格利什和李良一样,也是个二轮秀,1976年在第二轮第23顺位被雄鹿队选中。

    后来被交易到步行者,再后来被步行者送到掘金,换回乔治-麦金尼斯。

    到了掘金,英格利什终于开始散发出光彩。

    他超强的得分能力被开发出来,一跃成为联盟最出色的得分手之一,并带领掘金成为西部强队。

    当然,英格利什并不仅仅只会得分,他的传球一样出色。

    在1981-1982赛季,英格利什场均能够送出5.3次助攻。

    虽然这和掘金全民进攻的打法有关系,助攻比较容易得,但也足以看出英格利什是有很不错的传球组织能力的。

    李良穿着小短裤站在场上,对面正是身穿紫色球衣的80年代王者湖人。

    10个助攻,感觉还是有点难度的啊。